周庄景区游览规则须知
尊敬的游客:
欢迎莅临周庄景区!为使您拥有舒适、安全而愉快的游览体验,请在购票前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内容,购买门票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:
1.检票进入周庄景区,门票当日一次有效,不能重复使用。如需重复使用或在景区住宿的游客须多次出入的,请在景区各检票口办理成像等相应手续,可连续使用三天。
2.门票只供同一人使用,不可更换及退款,一经修改即告作废,优惠票仅限特定对象使用,不得转让。
3.请妥善保管好门票,凭门票可游览本景区开放场所及有关检票场馆,门票不适用于需额外收费的其他项目;夜游仅游览开放之场馆或景点。
4.购票、检票、候车、候船、参观等场所客流繁忙时,请按序排队进入或参观。
5.古镇区内河道密布,水深危险,请注意安全,未成年人、老年人须有成人监护并随时照顾。
6.请尊重景区内住户及其他游客,请勿使用不雅语言或未经同意进入私宅。
7.景区内历史建筑多为砖木结构,请注意防火。
8.所有废弃物请分类丢弃在垃圾箱或指定地点。
以下物品不可携带进入古镇:
1.各类易燃、易爆物和任何有害公众安全之危险物品;
2.各类导游用喇叭和扩音设备;
3.手推车或任何装有轮辘之运送用具(行李箱、婴儿推车及轮椅除外);
禁止以下活动:
1.在河道游泳、垂钓,在水边嬉戏打闹及其他未经许可的水上活动;
2.未经许可的游行或演说、公众集会、张贴派发印刷品或其他宣传品、调查问卷,未经许可展示旗帜、横幅或徽号;
3.未经许可,超出正常游览观光用途的摄影、摄像、录音、航拍或任何形式的记录、广播或传送,包括但不限于:借用专业摄影、摄像器材、辅助道具、非日常生活服装进行拍摄等(如有婚纱摄影类需求,须先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交申请,获准后,签订拍摄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,按协议和相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开展活动,建议事先向景区管理方咨询);
4.客流较大时,于桥面、街道狭窄处用三脚架、自拍杆进行拍摄;
5.在禁烟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,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;
6.堵塞、遮挡景区消防通道;
7.攀折树木、捕捉、打捞水生动物及植物;
8.未经许可,擅自在景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无人机、飞行器、航模、船模、车模操作;
9.强行进入未开放的场馆、施工区域;
10.破坏生态、污染环境、危害文物的行为;
11.其它妨碍游客休闲度假、违反公共秩序、有害本历史街区保护或其相关设施之运作的行为。
请您和我们一起保护古镇,爱护自然!
申明:
基于公众场合的秩序掌控及各位游客的安全,我们可能在本历史街区公共区域内拍摄、录制或复制任何进入人士之影像或声音而不予通知。
对于任何不遵守本景区管理规则或有违法、危险或无礼行为之人士,我们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或要求该等人士离开。
我们可基于以下原因不时更改本景区或景点设施的开放时间、暂停开放或控制入内人数、暂停或取消任何游览观赏设施或项目而不事先通知:景区容纳量、恶劣天气或特别事件;或为保障安全、治安或秩序;或修缮、保养及我们认为其它情况所需。
此规则内所言之“本景区”意指周庄景区;“我们”意指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。
景区咨询电话:400-8282-900
景区投诉电话:0512-57218063
导游服务热线:0512-57211655
医 疗 救 援:0512-57219990